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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市江津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来源: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6-5-4 22:43:57

津教发〔201652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办、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618号)精神,结合江津教育发展的要求,现就全区201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巩固中小学招生考试改革成果,不断完善招生考试制度设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稳妥

地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进一步公开招生考试政策,公开招生考试程序,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进一步严格招生纪律,确保不出招生违纪责任事故,不出重大维稳事件,实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平安招生”工作目标。

三、组织管理

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在区教委统一领导下,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中招办的指导下由各学区办组织实施。

四、招生计划

2016年,全区普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为33743人,其中义务教育招生计划26581人(小学13994人,初中12549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7200人。小学招生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高中招生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招生计划按70%的比例招收指标到校学生。

双福育才中学、重庆珞璜中学、中山外语学校、永存学校、荣华学校、兴旺小学、澄心小学等民办学校应结合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和2016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

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及考试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小学毕业评价由毕业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2.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区域中小学招生工作统筹安排,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教育机会。

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新生报名与审核在620日开始进行民办学校的新生报名于415日开始进行。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各学区办于62930日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录取花名册(电子件)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4.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现象出现。

(二)初中考试科目及时间

1.结构评价考试

七年级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时间:629日。

八年级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物理;时间:630日—71日。

2.九年级学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由重庆市统一组织;时间:612日—14日。

六、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

1.报名条件

    具有我区户籍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15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19989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我区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区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

2报名时间及收费

学生报名时间为512日至13日,各校于512日前在区教委网站下载《江津区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分类报名统计表》。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的通知》(渝价〔201371号)确定高中招生报名考务费为每生90元。考试经费用于招生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工作人员补贴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

3.报名登记

1)全区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编制方法由区中招办统一确定。

2)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由原就读学校单独报名登记。

3)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

4)其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

4.考试方式、时间及计分办法

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分为考试和考查两部分。

考试部分坚持毕业、升学“两考合一”,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思想品德与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安排: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612

900-1100

语文

230430

物理与化学

613

900-1100

数学

23040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14

900-1100

外语

845-900听力试听900-920听力考试)

 

 计分办法: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外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

中招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总分为750分。

考查部分主要指地方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活动课、音乐、美术、实验操作等,由各学校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试题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5.命题及阅卷

1)各学科考试范围以重庆市教科院编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的《重庆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说明》为准。

2)各科试题难度:继续坚持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思想品德、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不出偏题、怪题。

3)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在答题卡上答题,试题答在试卷上视为无效。

6.考场设置

   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考场(含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考试考场)集中设置,分别设置在江津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实验中学。

7.毕业资格认定及毕业证书颁发

    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1)有三科(包括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

   3)综合素质评价有一项为“D”等或“不合格”者;

   4)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

5)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标准,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2015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初中毕业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6年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要求、评价程序、评价标准等遵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87号)精神执行。

报考市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有2项以上达到“B”等以上,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C”等以上。

    各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10日前完成,515日前完成上报数据材料等工作。

(三)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时间

201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于710日开始进行。

2.招生办法

(1)江津中学等市级重点中学指标到校招生办法

区教委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学生初一、二年级结构成绩向各生源学校确定保送指标,由生源学校负责择优推荐。除江津中学外,其余市级重点学校指标到校招生(含励志班、巴蜀班、留守少年班)只能在划定的范围内开展招生工作。

各学校要将指标名额及选送条件进行宣传,张榜公示,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不愿享受指标到校录取的学生,可申请自愿放弃。

指标到校计划推荐预录的学生必须是结构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级的学生。同时招生学校必须用5%-10%的指标到校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的学生。推荐名单要在校内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学生填写《重庆市级重点中学招收指标到校学生志愿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于51920日送区教委基教科。

2志愿填报及新生录取

志愿填报时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614日上午英语学科考试结束后进行。

志愿填报办法:

区属市级重点中学:每位考生限填2所区属市级重点中学,初中学校要鼓励和引导考生填报就近的重点高中学校。还应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服从调配栏未填写视为服从调配。志愿表一旦上交,任何人不能更改志愿。指标到校预录的考生(含励志班、巴蜀班、留守少年班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推荐报读学校。

区属一般普通高中:报考区属非重点中学的学生可以不填写志愿,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新生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次按志愿饱和度、中考结构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区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

报考重庆市一中、南开中学、重庆市八中、育才中学、巴蜀中学、西南大学附中、川外附属外国语学校的考生原则不得兼报江津中学。

报考“3+4”分段招生未被录取的,根据填报志愿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就读中职学校。

3区属一般普通高中划片招生范围

江津四中招生范围:江津四中、杜市学校、广兴学校、和平中学、江南职业学校、西湖中学、骆来山学校、支坪中学、先锋中学。

江津五中招生范围:江津二中、江津五中、白沙中学、东方红学校、重潍学校、朱杨中学、油溪中学、吴滩中学、龙门中学、聚奎中学、实验中学、三口中学、江津八中、羊石学校。

江津六中招生范围:江津六中、柏林中学、龙吟中学、嘉平学校、中山学校、四面山学校、嘉乐学校、凤场学校、付家学校、月沱学校、李市中学、慈云中学、大桥学校、永存学校、塘河中学、夹滩中学、永兴中学。

实验中学招生范围:江津中学、江津田家炳中学、实验中学。

双福中学招生范围:双福中学。

4)高中新生学籍建档。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区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认可并注册学籍,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5)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拟录取的学生,经区教委审定后由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如因达不到指标到校录取条件,其名额不再替补,余下的名额划入统招计划再行录取。

3其他招生

继续在江津二中、聚奎中学开办“励志班”,田家炳中学开办“巴蜀班”,江津八中开办“留守少年班”(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招收对象为划片对应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

艺体类招生。市级重点中学可以招收一定比例的“综合素质评价+特长” 的学生,但需要向区中招办书面申请并批复后方可执行。术科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进行。

艺体类考生术科成绩上线后,根据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录取。文考成绩必须达到招收学校指令性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以上。

重庆市兼善中学和梁平红旗中学招收的 “珍珠班”、 重庆市实验中学举办的空飞预备班、重庆市十一中学承办海军招飞办“海军航空高中实验班”及24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和12所市级重点中学市级学生艺术团高中招生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4.加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市民政部门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取消有关竞赛结果在中考中加分政策的通知》(渝教基〔201422号)规定:“从2015年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生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等结果在中考中的加分政策”,2016年中考中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区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到顾全大局,政令畅通;要加强对考前教育教学的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二)强化招考管理。招生考试工作环节多、任务重,各地要做好与公安、消防、电力、环保、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要认真研究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十项规定的通知》(渝教监〔20111号)要求,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三毕业学生的后期管理,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不得出现买卖生源等行为。已被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多形式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和信息。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积极主动为家长和考生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附件:1.江津区2016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2.江津区2016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3.江津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4.江津区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缴费统计表

5. 江津区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分类报名统计表

6江津区2016年初中毕业“3+4”分段人才培养        报名确认表

7. 就学联系函(样函)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6427

 

 

 

 

 

 

 

 

 

 

 

 

 

 

 

附件1

江津区2016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学区

   

   

 

 

 

 

几江学区

26

1367

25

980

鼎山学区

16

918

19

855

德感学区

14

550

22

934

支坪学区

8

313

9

325

白沙东学区

13

639

15

646

白沙西学区

16

803

25

890

珞璜学区

16

625

20

840

双福学区

11

504

21

945

吴滩学区

5

190

6

219

油溪学区

10

498

13

570

石门学区

11

533

17

732

石蟆学区

17

790

21

945

永兴学区

9

413

9

400

龙华学区

7

293

8

330

李市学区

22

1122

28

1200

蔡家中山学区

17

745

26

910

四面山学区

12

537

17

648

先锋学区

10

404

15

586

贾嗣学区

10

328

10

346

西湖学区

9

358

9

348

杜市学区

6

263

8

345

   

264

12193

343

13994

附件2

江津区2016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代码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1

江津中学

17

1083

6

300

几江城区、鼎山城区,江津实验小学

2

江津二中

10

450

10

452

德感小学、实验小学、重潍学校、圣泉学校

3

聚奎中学

4

223

4

162

旸岩小学,石坝街小学聚奎教学点,双槐树小学15人、石坝街小学(不含聚奎教学点)10人、塘河小学10

4

江津四中

7

330

7

328

夏坝镇和贾嗣镇内小学

5

江津五中

6

269

6

265

石门小学、永安小学

6

江津六中

9

460

9

437

蔡家镇、嘉平镇境内小学

7

江津八中

12

647

16

790

石蟆镇内小学

8

江津田家炳中学

15

798

18

856

四牌坊鼎山校区、西城小学、五举小学、高牙小学、荣华学校

9

实验中学

14

748

22

1091

四牌坊几江校区、向阳小学、菜市街小学

10

白沙中学

16

880

17

809

双槐树小学本部、石坝街小学(含高屋校点)、高占小学、鹅公小学、滩盘小学

11

油溪中学

11

528

10

400

油溪小学、金刚小学、山王店小学、吴市学校

12

吴滩中学

8

322

8

314

吴滩镇内小学、长冲小学、碑槽小学、吴市学校

13

李市中学

15

730

14

622

李市小学、沙埂小学、下湾小学、黄桷小学、两岔小学、洞塘小学、永存学校

15

江南职业学校

6

294

12

535

顺江小学、珞璜小学、马宗小学、珞璜实验小学

16

东方红学校

5

215

3

136

东方红学校、和艾小学、临峰小学

19

支坪中学

6

311

7

313

支坪小学、仁沱小学、真武小学、白溪小学

20

双福中学

9

450

12

504

双福辖区内小学

22

三口中学

8

373

8

343

三口小学、河口小学、双槐树小学(几子、汤坪、窄口、银河教学点)

24

和平中学

2

92

2

90

和平小学

27

朱杨中学

5

210

6

268

朱杨小学、板桥小学

28

羊石学校

1

35

1

45

羊石学校

29

永兴中学

6

290

7

336

永兴小学、镇泰小学

31

塘河中学

3

96

4

174

塘河小学

32

龙门中学

5

250

6

320

龙华小学、梁家小学、罗坝学校、五举小学

34

龙吟中学

5

282

5

217

龙吟小学

35

大桥学校

2

115

2

70

大桥学校

36

慈云中学

4

202

5

247

慈云小学、刁家学校

38

先锋中学

6

304

6

297

先锋小学、麻柳小学

39

夹滩中学

2

79

3

107

夹滩小学、永丰小学、金泉小学

40

西湖中学

6

320

6

293

西湖小学、青泊小学、泽全希望学校、兴旺小学

42

骆来山学校

2

88

2

65

骆来山学校

43

杜市中学

4

207

4

180

杜市学校、高歇学校、新场小学

45

广兴学校

2

83

2

83

广兴学校

47

嘉平学校

2

58

2

72

嘉平学校、月沱学校

48

月沱学校

1

1

1

30

月沱学校

49

柏林中学

6

373

8

388

柏林小学、东胜小学、海军希望小学、付家学校

50

凤场学校

1

25

2

54

凤场小学

51

付家学校

1

15

2

80

付家学校

52

中山学校

4

187

5

236

中山学校、常乐小学、嘉乐学校

53

嘉乐学校

1

7

1

45

嘉乐学校

54

四面山学校

1

45

2

95

四面山学校、四屏小学

55

双福育才中学

 

 

2

100

双福学区

 

250

12475

275

12549

 

附件3

江津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备注

 

 

 

 

计划班数

 

江津中学

1420

26

1300

26

 

江津二中

1178

24

1000

20

 

聚奎中学

1449

24

1000

20

 

江津四中

355

7

350

7

 

江津五中

824

15

750

15

 

江津六中

612

10

500

10

 

江津田家炳中学

724

17

900

18

 

江津八中

725

14

800

16

 

实验中学

408

7

400

8

 

双福中学

288

5

200

4

 

  

7983

149

7200

144

 

 

 

 

附件4

 

江津区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缴费

   

 

学校名称(章)                    2016     

参考

人数

   

中职学校

兼报艺

术专业科

重高

一般高中

1

2

3

4

5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注:112+3

2、中职春招的学生由中职招生学校统一组织毕业考试,考试费用由中职学校统一交纳。

 

 

 



填表说明

1班级只能填数字且不为空;

2应往届社考必须为应届往届社考

3报考类别只能为"重高/一般高中/指标(含励志班等)/中职春招/中职3+4/中职3+4兼重高/中职3+4兼一般高中/毕业"之一;

4体考号只能为9位数字字符,不能重复;

5学籍号只能为19位,且全市不能重复,如果为社会考生和往届生,学籍号可不填;(往届生无法进入统招库)。

6姓名不能为空;

7性别必须为

8出生日期必须符合日期格式要求,例如:20010312

9身份证号15位或18位,且与出生日期对应;如果为空,可通过,主要是为了外籍学生和无户口学生;如果有身份证号,身份证不能重复。

10是否团员如果为表示团员,其他任何字符为非团员;

11民族必须为以下名称:
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  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傈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难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崩龙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其他,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12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不为空。

13)报名信息表应该包括本校所有初三年级学生,包括中职春招离校学生。

14512—13日上交本表电子件(光盘),联系电话:47545506;作为艺体特长生参考应在是否特长中注明,备注中标明类别(声乐、舞蹈、器乐、美术、体育)。

附件6

江津区2016年初中毕业“3+4”分段人才培养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曾用名

 

民族

 

应届往届

 

是否团员

 

 

学籍号

 

本市是否有3年完整学籍

 

 

特长和爱好

 

 

户籍地址

 

 

家庭住址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报考说明

        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3+4”招生工作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在高中阶段学校提前批进行录取。由市中职招办按照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所在区域,对志愿考生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依据其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读“3+4”试点学校和专业的学生,经市中职招办统一录取后,将不再具有普通高中(含参与联招的普通高中)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

 

 

学生及家长意见

学生及家长承诺:                                                                                   

 

        以上“报考类别”是经过学生本人及父、母亲(或监护人)慎重考虑后填报,交表后不再更改。        

 

学生签名: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手印):

 

说明:1.本表必须经学生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学校存档备查;2.本表在512日前由学生填写完成;

 

 

附件7

 

就学联系函(样函)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XXX(注明:儿童姓名),男/女(注明:性别),XXXXXXXX日生(注明: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经其监护人申请,同意该儿童到重庆市江津区申请入读XX年级(注明:几年级)。请给予接收。

  

 

                         XXXX县(区)教育局(盖章) 

                                (或镇教育部门)

                            2016XXXX

 

 

(区内户籍跨镇街就读由户籍地学区办盖章,学区办作好登记)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2016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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